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
2.学校代码:10472
3.办学性质:河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8.办学情况:新乡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举办的河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悠久,其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英国基督教牧师劳海德在古城卫辉开办的教会医院。学校是目前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09年面向全国28个省份(直辖市)招生2000人。
学校拥有医学、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系、生命科学技术系、医学检验系、心理学系、外国语言学系、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等14个教学院(系、部);拥有外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法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药学、预防医学、英语(医学科技)、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药物制剂、生物工程等16个本科专业。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努力构建“一体两翼”的学科框架,打造宽厚坚实的学科平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科研实力切实增强。
学校现有教职工3991人(含附院),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34人(正高级人员211人、副高级人员547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模范教师1人、师德先进个人1人,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9人,省创新人才1人,省管优秀专家8人,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拥有省特聘教授岗3个。现有各类在校生36,500余人。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0270.53万元。现建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6个河南省医学临床特色专科、11门省级精品课程;拥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设有10个研究所(中心)、6个研究室。学校占地面积1737亩,建筑面积73.0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图书97.27万册,与国内外110多个学术机构建立图书文献资料业务交流关系;设有网络信息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提供支持。创办有《新乡医学院学报》、《眼科新进展》、《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临床心身疾病杂志》等4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
适应办学需要,建有3所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80余所教学实习基地,并且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济南等地的多家大型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第一附属医院位于河南省卫辉市,迄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是豫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院,也是豫北地区首家 “三级甲等”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为一体的省级精神、神经病专科“三级甲等”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是一所新型综合医院,起点高、发展快,现已初步形成以眼耳鼻喉科学和创伤急救医学为特色的人才与技术优势。
学校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瑞典隆德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多个国家著名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后选派多名优秀教师到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进修、讲学或进行学术研究,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历代新医人秉承“明德博学,至爱致用”的校训,薪火相传,矢志不渝,不懈奋斗,形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和“团结、奋斗、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学校的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步,不断从辉煌走向辉煌。
二、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单科科目成绩不能过低;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无加试要求;按志愿录取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4.保送生录取:按教育部保送生规定条件执行。
5.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文科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45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国家审批标准和宿舍条件按600~1000元/生·年收取。
五、学生毕业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新乡医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新乡医学院学士学位。
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每年从学生所缴学费中拿出部分作为奖学金、勤工俭学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晓林?杨建坡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新乡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247?3029248
传真:0373-3035026
网址:http://www.xxmu.edu.cn
E-mail:jwcjwk@x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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