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省份、专业和计划
2018年面向云南、陕西、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江苏、湖北、福建、浙江十个省(市)招收艺术类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3.河北、福建三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云南省: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四川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四川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四川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实施投档,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
6.重庆市: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重庆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成绩位次从高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江苏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江苏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8.湖北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
9.浙江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顺序录取;
10.山东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12.陕西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3.若本招生章程与各省(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不符,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秋实楼102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65132629(兼传真) 65197774 65178884
4.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5.网址:www.ynufe.edu.cn
6.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