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云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云南财经大学
2.学校代码:10689
3.校址:学校共有三个校区:
(1) 本部: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2) 西区:昆明市滇缅大道408号
(3) 南区:昆明市宝海路170号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硕士、本科和专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7.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云南省发改委“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的规定,本科专业中,英语、新闻学、广告学三个专业34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生·年,高职本科专业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4000元/生·年;高职专科5000元/生·年。
第三章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录取及专业安排按分数和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即同一批次投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成绩高低排队,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则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该省份所有录取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外语语种要求:要求入学后主修英语;
5.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在同等条件下,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9.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我校招收网球和篮球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四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650221
3.电话及传真:0871-5132629(兼传真) 0871-8510100
4. 网址:www.ynufe.edu.cn
5.电子邮件地址:yncyzb@ynufe.edu.cn
第五章 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