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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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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

  • 国标代码:10676
  • 所在省市:云南 - 昆明市
  •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农林
  • 硕士点:12
  • 招办电话:0871-65227706
  • 高校地址: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_五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515号_普洱校区(1):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3号_普洱校区(2):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_西双版纳校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三叶路1号
  • 博士点:5

招生章程


云南农业大学二O一O年招生章程

 
云南农业大学一所以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连续五年被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学校。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
2.学校代码:10676(部标)
3.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学制及校址:
(1)学校本部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2)茨坝校区位于昆明市盘龙区茨坝镇,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学制分别为四年和三年。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0年招生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是: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国家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专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3.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5.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次按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6.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l)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
(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7.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8.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9.“生物技术”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参加第一批次录取,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10.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12.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降10-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各省、区、市的具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13.学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4.在生源不足或生源质量较低的省份,学校有权对该省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15.建筑工程技术(特有民族班)专业是我校与云南省民委联合开办的专科专业,主要招收云南省特有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和录取按省民委、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16. 动物科学(饲料科学与工程方向)和工程造价本科专业被列为云南省2010年高职本科试点招收专业,除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外,面向云南省另招收应届三校生各50名。报考、录取、收费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招收“三校生”的实施意见》(云教高〔2010〕30号)文件执行。
三、新生入学及复查
1.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报考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依专业学科类别划分,本科专业每生每年3400~4500元,高职专科每生每年5000元,园艺技术专科(荷兰班)每生每年7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学生公寓)。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助学金
1.优秀生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基金补助。
2.家庭困难学生按《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式录取的本科新生,可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09]9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励。
七、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市、区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的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执行。
3.本章程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考生可直接以信函或电话等方式与学校联系
联系单位: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5227706(兼传真)0871-5226172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ynau.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
编:6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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