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民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校代码:10136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校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 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并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采用“志愿清”的录取方式。对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4. 不限定男女比例,体检要求按国家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 体育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
6. 蒙授体育考生报考我校汉授体育专业,要有较好的汉语水平,入学后不得转入蒙授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7.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男身高不低于1.55米, 女身高不低于1.50米。
8.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 语文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文、理科)和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必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蒙授英语要求英语分数60分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汉授医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9. 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术科合格成绩分数线。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统一考试,统一划定专业术科成绩分数线。两专业区外考生可兼报,区内考生不能兼报。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术科统一考试,按声乐方向、器乐方向、键盘方向、作曲方向分别划定术科成绩分数线,学生根据自己的文化课和专业术科成绩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两专业不能兼报。
10.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成绩占60%比例计入总分。
1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应有一定的音乐或美术基础。
12.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3.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14.联系方式: 邮编:028043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联系电话:(0475)8313584(兼传真)。
电子邮件:
mdycl@163.com 网址:
http://www.im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