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公布如下:
1. 学校基本情况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英式先进教育管理模式,全球选聘知名教师,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1.1. 高校代码:16302 江苏省编码:9001
1.2.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1.3. 院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仁爱路111号
1.4.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方:西安交通大学
外方:The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英国利物浦大学)
1.5.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招生
1.6. 学历层次:本科
1.7. 学习年限:四年
1.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
1.9.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英国利物浦大学文凭
2. 2009年招生省份及专业设置(具体以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大学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在高考本科第一批次统一招收以下专业:
2.1. 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方向)――理科(生/化);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人工智能、网络计算、软件开发方向) ―― 理科;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结构与系统方向)――理科(物);
2.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理科(物);
2.5.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微电子学方向) ――理科(物);
2.6. 通信工程专业(光通信、无线通信方向) ――理科(物);
2.7. 英语专业(国际商务英语、金融英语方向) ――文科;
2.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金融方向) ――文理兼收;
2.9. 金融数学专业 ――文理兼收;
2.10. 会计学专业(会计学、会计与市场营销、会计与国际商务、会计与管理信息系统方向) ――文理兼收;
2.11. 经济学专业(经济与金融、经济与国际商务、经济与市场营销方向) ――文理兼收;
2.12. 市场营销专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与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与管理信息系统方向) ――文理兼收;
2.13. 土木工程专业(土木工程、土木结构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 ――理科(物);
2.14.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环境(规划)工程方向) ――文理兼收。
3. 录取规则和程序
3.1.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3.2.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江苏:先分数,后等级,等级之间设2分级差;
江苏:学业水平测试选科等级要求:选修科目 2B及以上。
3.3.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3.4. 对考生的语种要求:英语。
3.5. 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5.1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5.2 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5.3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6. 普通类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3.6.1 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方向)须考生物或化学。
3.6.2 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五个专业须考物理。
4.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4.1. 学费:经江苏省教育厅及江苏省物价局批准,学费为每人每学年5万人民币(具体以各地招办正式公布为准)。
4.2. 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千元人民币(4人间)。
4.3. 新生奖学金:
4.3.1 一等奖学金:5万元人民币/人/年(仅限在中国就读期间)
4.3.2 二等奖学金:2.5万元人民币/人/年(仅限在中国就读期间)
奖学金续得条件:前一年学业成绩须排名在10%以内。
4.4 其它奖学金:学校还设有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注: 具体奖学金选拔及发放办法详见《西交利物浦大学国内大陆地区新生奖学金办法》。
5. 咨询及联系方式:
5.1. 网站:www.xjtlu.edu.cn
5.2. 电话:0512-8816 1888
5.3. 传真:0512-8816 1859
5.4. 邮箱:admissions@xjtlu.edu.cn
6. 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西交利物浦大学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