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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

  • 国标代码:10477
  • 所在省市:河南 - 信阳市
  •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师范
  • 硕士点:16
  • 招办电话:0376-6391212、6390601
  • 高校地址:谭山校区: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_淮河校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新区大学路1号_理工学院:河南省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潢川县)南昌大街2号

招生章程


信阳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信阳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信阳师范学院(简称信阳师院)是一所河南省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创建于1975年,1978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为本科建制。1979年被定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47个本科专业和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第二章  招生来源计划

第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数:普通本科4980人,中外合作办学专科400人(学生毕业颁发信阳师范学院专科毕业文凭),共计5380人,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山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云南等省、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    志愿填报

第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的,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条 按大类招生的志愿填报。报考物理学和应用物理学专业的考生,按物理学类填报;报考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按经济学类填报;报考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按工商管理类填报;报考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和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考生,按地理科学类填报。

 

第四章   

第五条  外语语种。原则上录取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

第六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另有特殊要求。

第八条  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二款  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三款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招生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按大类招生录取,同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前两年按类培养,后两年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按专业培养)。

第四款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省的投档办法:

1、美术学、艺术设计按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按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40%和专业课成绩的6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课成绩的4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款  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河南省招办确定的投档办法: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之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业特殊要求。

报考旅游管理(对口招生)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四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以上,女生身高在1.60以上,身体匀称、步态正常、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裸眼视力在4.9以上。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四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要求在1.70以上,女生身高在1.60以上。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体质,除要求符合第四章第七条外,另要求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生身高要求在1.70以上,女生身高在1.60以上。

第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对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学校校园网http://www.xytc.edu.cn)进行公布,考生还可拔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6-6392211)进行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类。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9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学费按专业不同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招生报上刊登的为准。

  

      第六章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每年总金额约17001800万,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约占在校生的60%左右。1、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约占全国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4、学校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单项奖每人每项1001000元。5、勤工助学经费,每年2030万元。6、特困补助和学生活动资助金,每年约50万元。7、助学贷款,贷款比例保持在校学生人数的10%以上。8、其他社会捐助。

 

 

学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

联系电话0376-6392211

    http://www.xytc.edu.cn

Email:   xynuzsb@mail2.xy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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