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由国家民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办学地址、邮编、电话、网址: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邮编:530006? 国际代码:10608
电话:0771-3260410、2078991 ?网址:www.gxun.edu.cn
三、录取规则:
1.对各省(市)的提档比例要求是招生计划的110%。
2.外语语种要求:法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它专业均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语各专业应有英语口试成绩,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我校所有专业以英语为公共外语课。
3.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方向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4.艺术类专业,文化科成绩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专业科只认可我校在各省设点单考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节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要求:(1)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另定),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外省考生为我校校考成绩)×70%+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2)艺术设计专业:无色盲、色弱、夜盲。(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肢体无缺陷、无色盲、色弱。(4)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性
5.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只录取男生,要求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高
6.体育类各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7.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8.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的规定。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9.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0.我校专科(高职)国际商务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采取“2+
四、收费标准:
2009级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及学生所修学分多少计收学费,各专业每年预收学费为:
1.历史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为2900元/年。
2.国防教育与管理、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编辑出版学、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档案学、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与管理、公共政策学、应用心理学为3100元/年。
3.、会计学、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专业)、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物流管理、体育教育为3300元/年。
4.外语类: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缅甸语、柬埔寨语、印度尼西亚语为3400元/年。
5.民族类: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为2000元/年。
6.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为8800元/年;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为6900元/年。
7.社会体育为3400元/年;软件工程为3600 元/年;网络工程为3700元/年。
8.专科:国际商务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8000元/年;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约1500美元/年,管理费约100美元/年,住宿费约600美元/年,教材资料费按留学所在学校规定执行。出国手续办证费按国家规定执行。因所留学的国外高校和所学专业的不同,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
五、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