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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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

  • 国标代码:10608
  • 所在省市:广西 - 南宁市
  • 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民族
  • 硕士点:17
  • 招办电话:0771-3260410 3260335 3263039 3265383
  • 高校地址:相思湖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_思源湖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_武鸣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大道与新庆南路交汇处
  • 博士点:5

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广西民族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广西民族大学,英文名: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国标代码: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和国际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考生。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校纪委、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2011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调档比例为100%~120%,在平行志愿投档省区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比例为100%~110%
  第十二条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七条外语类各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听辨灵敏,如本省招办组织英语口语测试,其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八条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只录取男生,要求体貌端正,四肢健全,身高1.62以上,两眼裸眼视力4.5(矫正4.9)以上,肝功能检查结果合格,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红绿色弱,无明显的疤痕等。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原则
一、对投档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在体育高考成绩相等的条件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普通高考)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身高要求: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三、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广西民族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对广西区内投档考生
1、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统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3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统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40%
二、对区外投档考生
1、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有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专业合格证。
2、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3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成绩×40%
、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夜盲。
、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体貌端正,普通话良好,听辨灵敏、无色盲、色弱、夜盲。
第二十一条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第二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第二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分制本科,按学生所修学分多少计收学费,各专业每年预收学费如下表:
执行学分制管理各本科专业预收学费一览表
专业名称
预收学费(元/年)
备注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
2030
历史学、社会学类
2880
政治学与行政学
2890
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编辑出版学
3100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档案学、公共管理类、公共政策学
3140
人力资源与管理
3190
会计学、制药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金融学、普通民族预科
3200
应用心理学
3210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250
化学、应用化学
3310
物流管理
3330
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334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350
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信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环境工程
338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
3390
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
3410
缅甸语、印度尼西亚语、社会体育
3420
软件工程
3620
网络工程
3750
舞蹈学
6990
广播电视编导
7000
美术学
8880
音乐表演
8810
播音与主持艺术
8850
艺术设计
8920
第二十六条学年制本科,按学年制收费。
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3200元/年。
第二十七条专科(高职),按学年制收费。
国际商务、法律事务专业:8000元/年。
第二十八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免收学费。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特困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6
联系电话:0771-326041018978140323
学校网址:http://www.gxun.edu.cn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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