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院校代码:13990(国标) 18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普通类高等院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址: 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桥头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
录取规则: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对外省(市)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
4、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较好,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并且成绩在良好以上。
5、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6、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
7、①学生一、二年级在桥头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福建路校区就读。
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③我校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税务)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实行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原则上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④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⑤优秀学生在二年级末可按照当年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转至相关专业。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495939
0511-87762151、87762080、87762092、87762087
电子邮件:qiaotouxiaoqu@sina.com 网址:http://hs.nj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