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招生计划:2000人,具体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八、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5.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6.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7.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8.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http://tdxy.njupt.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十、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注: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公布的为准。
十一、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十二、颁发证书类别: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35599(兼传真)、83535896、52997172
咨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邮 编:210003
电子邮箱:td@njupt.edu.cn
Q Q 咨询:44504129(江苏省)、88706540(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