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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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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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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学院

  • 国标代码:13982
  • 所在省市:江苏 - 无锡市
  •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招办电话:0510-88532333
  • 高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概况

第一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为滨江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学院新校区位于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毗邻锡东新城核心区。新校园占地总面积1101亩,建筑总面积30.65万平方米。滨江学院、南信大无锡研究生院、南信大无锡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校地合作企业“五位一体”的办学定位,形成涵盖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有物联网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大气与遥感学院、理学院、商学院、人文法政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43个本科专业(含方向),覆盖理、工、文、管、经、法、艺等七大学科门类。2019年,金融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3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学校代码:13982(国标)、1806(江苏省)

3.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5.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6.办学层次:本科

7.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主页(http://www.bjxy.cn)查询。

8.证书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9.证书颁发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0.收费标准:

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人,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年·人;住宿费每人每年1500元。(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11.就业创业: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等荣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录取。

1.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规定执行。

2.建议统考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报考所学语种的专业。我校仅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校各专业(方向)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4.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5.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7.当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8.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10.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11.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4)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 学校奖励和资助政策覆盖就学全过程,构建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补、绿色通道等奖助体系,对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全方位、多元化的精准奖励与帮扶,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学校连续七年在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等级。

 

 

第五章 联系方式

第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510)88532333;学院网址:http://www.bj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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