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 院 概 况
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学院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现在校生逾一万四千人。
学院是一所以地学为特色,工科为主体,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大学。学院依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智力与人才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同时,结合独立学院特色及学生特点制定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并采取“3+1”和“1+1+N”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实践教学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目前开设有地质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23个本科专业。
在校生符合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经济困难者,可向学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申请固定或临时两种类别的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代码:13891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689号 邮政编码:071000
第二章 组 织 机 构
第二条 学院常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 录 取 规 则
第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招生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来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第五条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条 我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七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 历 证 书
第八条 按教育部和学院相关规定,学院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毕业时颁发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 费 标 准
第九条 学生入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学院文史经管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1500元,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招生详情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电 话:0312-2165166 010-82323760 传真:0312-2143166
网 址:www.cuggw.com www.cuggw.edu.cn
E-mail:ccxyzb@cuggw.edu.cn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