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中央与河南省共建的全日制、公办,以工科为主,文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农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3、学校具有52年的本科办学历史,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际代码:10463,老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内,2008级大部分专业的新生教学地点设在新校区。
4、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 4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3个国际交流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两级人才培养教育体系。
二、招生录取批次与体制
5、我校2008年46个普通本科专业在各省市区一般为第二批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提前批录取,7个专科专业为专科一批录取,软件学院四个专科专业按专科二批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 1.2比例调阅档案,我校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与审批、盖章。
三、招生录取的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6、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时,我校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7、分配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尽可能满足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8、在录取分配专业时,不同专业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有不同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专业参考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类、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参考数学、物理科目成绩。报考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加试徒手画,报考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必须是美术类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并参考相应的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9、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0、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11、身体要求:只招收符合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
四、附则
1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为准。
13、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4、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15、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与之不符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16、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生形式与招生咨询方式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形式录取新生。
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大学(盖 章 )
学校网址:www.haut.edu.cn 电子邮件:jwc@haut.edu.cn
学校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嵩山路校区),邮编:450052
郑州市中原西路195号(中原路校区),邮编:450007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莲花街(新校区)邮编:450001
咨询电话:0371-67789137、67756653,传真:0371—67789588 6775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