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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985 211
  • 国标代码:10247
  • 所在省市:上海 - 上海市
  • 院校隶属:教育部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硕士点:44
  • 招办电话:021-65982643
  • 高校地址:四平路校区(主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_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_沪西校区: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500号_沪北校区: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727号
  • 博士点:34

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及选考科目等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三、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

按照公布的各类《同济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①同济大学原则上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考生投档的比例,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按有关政策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各省按照规定投档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划定同济大学的录取线。

③在专业录取时,同济大学认可各省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不得超过20分的规定,对加分值超过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

④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按高考投档成绩加上我校政策加分、并对各省高考加分优惠按照如上③中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依次为20000,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⑤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⑥同济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

⑦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面试,不适合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四、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2011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执行。

五、收费标准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媒体艺术与科学)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中德工程学院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补考未及格需重新学习者须按学分另行收费。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500元不等。

六、奖学金

同济大学对普通本科新生(重点本科批次录取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金额为3000/人。上海地区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上海录取学生中前50名、除上海外其他省份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各省录取学生中前2%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七、其他

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

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纪委监督电话:021-6598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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