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教育学院
张家口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张家口教育学院,国际代码为50158,地址:河北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二条 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性成人高等专科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三条 学校占地560亩,总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74.6万元;各类实践基地55个,多媒体教室169个,语音室3个,教学用计算机1299台;图书馆纸质藏书59万册,各类中外报纸期刊480余种,电子图书7914GB,现代化电子阅览室2个,配有图书网络检索、借阅系统,并开通了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数据库全文检索系统。
学校现有全日制大专在校生7325人,教职工671人,其中任课教师431人,外聘兼职教师20余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有198人,其中教授4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02人,硕士在读49人,博士在读2人,双师素质教师149人。
学院现设有护理学院、财经学院两个二级学院及理学系、音乐与学前教育系、医学系、艺术设计系、人文社科系、初等教育系、外语系、体育系、医学基础部共11个系(院、部)。逐步形成了以文化教育、医药卫生、财经大类为主,涵盖11个专业大类48个专科专业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 对进档考生,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征求考生意愿调剂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六条 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外语教学以英语语种为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要求文化成绩合格,以艺术或者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 其它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按照生源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院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各类所含专业及具体专业分流方案,详见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第三章 其它
第九条 艺体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非师范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十条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张家口教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一条 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学院网址: http://www.zjk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