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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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 国标代码:13750
  • 所在省市:江苏 - 镇江市
  •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工科
  • 招办电话:0511-88020200 88020126
  • 高校地址:镇江市扬中市金山路1号

招生章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普高类)

一、   学院概况:

n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n       学校江苏代码:1991    学校国家代码:13750

n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

n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n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n       学历层次:大专

n       学习年限3

二、   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艺术设计系等6个系,共开设25个专业,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学专科学历文凭。

学院坐落于交通便捷的镇江市郊,由台湾企业家和教育界人士投资兴建,长三角地区的众多台资企业是学院的教学和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就业渠道。学院办学目标明确,投资实力雄厚,一期规划900亩,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建有40多个校内实训室和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校园布局合理,教学设备完善,校内绿树成荫,学院被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被江苏省建设厅评为“园林式校园”。

学院始终秉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宗旨,依托江苏大学办学,建有一支爱岗敬业、技能过硬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达45%。同时高薪聘请专教授和兼职技师来院任教,并注重国际交流,邀请美国、澳洲、台湾等资深教授来院讲学。有效地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于2007年顺利通过国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实施“双证书”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全方位培养学生的实际上岗能力,校内设有计算机、英语、普通话、CAD、电工电子和汽车维修等职业技能考试点和鉴定点,各类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达95%以上。学生可以通过专转本升入本科进一步深造,可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文凭。我院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真正做到了毕业上岗无缝接轨。凡在我院学习期满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推荐到董事企业和董事关系企业工作,历年学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

学院恪守“自强、明志、立德、力行”的校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办学”,建立细致、严格、关爱的学生管理制度,做到了老师关爱和同学互助关爱相结合。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学院还设置多种奖学金,最高达1.5万元/人,奖励面达35%;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及工学结合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三、   招生对象:

1.    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考生;

2.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四、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2012年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

五、   录取规则:

1. 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

2. 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对普通类考生实行注册入学,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注册我院各专业。

3. 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规定的分数和等级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注册我院普通类相近专业。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 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 外省录取规则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六、   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11000-13000/学年(详见2012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2.   住宿费:1200/学年。

3.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七、   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注册入学考生的毕业文凭与统招录取考生的毕业文凭相同,都是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询。

八、   其他:

1. 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 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工学结合减免学费等。

3. 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 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九、   联系方式:

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邮编:212200

n       电话:0511-883616888836119888362032

n       传真:0511-8836233788361788

n       网址:http://www.jinshan-cn.com http://www.jscu.cn

n       邮箱:jinshan@jsc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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