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
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院校国标代码:13105 院校江苏代码:1611
院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办学层次:大专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习年限:3年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长三角腹地——江苏常州,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时代气息。
学院位于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与著名文化旅游景点中华恐龙园毗邻。新老校区占地46万平方米(690亩),总建筑面积17.
学院现有在校生5300余人,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管理系、应用外语系、媒体与艺术设计系5个系,开设工、管、经、文、艺类10个专业群28个专业方向,其中院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及双师型资质的教师占70%以上,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管理与开放办学相结合。通过准军事化模式,对学生的成长实施全过程指导服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各项技能和人文素养,为其长远的人生规划和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拓展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服务,在保证高就业率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目前,已与10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习、就业空间。我院07届毕业生实现了100%的就业率;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因素影响下,我们仍然实现了08届毕业生97.17%的高就业率。
“让每一位学生成才、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是建东的承诺和追求,建校以来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庄严承诺,赢得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赞许,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二、招生条件
1、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2、无外语语种要求。
3、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等级要求:专科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必测科目要求为
3、学院所有专业均为兼招类。
4、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关控制线。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⑴、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28个专业,外省市计划招生15个专业。
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3)、对贫困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7、外省市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四、学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六、其它须知:
1、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学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邮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 85132767 85195928 85132767(传真)
网 址:www.czjdu.com 电子邮箱:zjc@czj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