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16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亿元。学校现设14个学院,60个本科专业, 3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2376人,其中,专任教师109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536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34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276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4374人,硕士研究生632人。
一、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文化总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
2、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3、艺术类专业(限美术、音乐、服装表演类)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有专业联考的省份,需联考成绩合格);
4、英语、法语本科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分别在115、110分以上,需口试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5、国防生招收应届男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收费标准及其他
1、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2、住宿费800元/年。
3、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4、办学性质:公办。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邮政编码:050018
新校区地址:体育南大街南行,至裕翔街与石栾公路交叉口南行1500米
咨询电话:0311-81668135,8166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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