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巢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地址:巢湖市经济开发区姥山路(新校区)
录取规则及要求:
⒈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⒉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录取比例。
⒊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⒋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⒌总分相同时,⑴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或高中会考成绩好的考生。⑵优先录取相关考试科目分数高、文体有特长的考生。
⒍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视其总分同等对待。
⒎所有专业无分数级差。
⒏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⒐按“专业清”的办法进行录取。对各轮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顺序和学院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颁发证书:巢湖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理科专业3900元/学年·生,文科专业3500元/学年·生,住宿费:1000元/学年·生。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邮编:238000
电话:0565-2364123、2394505
其他:
⒈奖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涯地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等。
⒉学院推荐就业。坚持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目前我院已与省内外多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⒊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学院设有国家技能鉴定站,学生毕业除获得学历证书外,经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还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