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
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新生在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马鞍山市东城区)就学。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将参照考生所在地省招办的规定范围,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2、专业确定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要限定其他录取条件如下:
(1)对于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2)对于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3)对于报考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合作培养)专业、会计学(含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
(4)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3、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美国朗沃德大学(Longwood University)
合作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和“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一学习期间成绩合格、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通过选拔、获准签证可赴国外合作学校就读。完成两校相关课程要求的学生将获得两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经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5]2号文件批准,我校可招收田径、篮球运动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实施。
5、对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3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6、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及时公布,网址为:http://zs.ahut.edu.cn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由安徽工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须知:
1、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2、人才培养: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我校实行学分制、选课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自己的学习能力,自主确定学习进度。本科四年制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3—6年的期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以通过选修跨学科课程,获得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学校实行较为灵活和宽松的转专业政策。
3、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安徽省录取的新生:取文理科前三名。其中文理科第一名每人奖励10000元;第二、三名每人分别奖励5000元和3000元;外省一本招生录取的新生:取文理科前两名,每人分别奖励5000元和3000元;二本招生的外省录取的新生:取达到或超过当地一本线的学生,每人奖励800元。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联系电话:0555-2315270,2315272,2315601
学校邮编:2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