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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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示范型 双高院校
  • 国标代码:10833
  • 所在省市:广东 - 广州市
  • 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理工
  • 招办电话:020-61230198
  • 高校地址:新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_琶洲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_南海校区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_南海校区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万锦路

招生章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0833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

广州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510300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狮山南海软件科技园(528225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没有特殊要求。

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录取原则

1.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4.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四科总分与美术术科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其志愿择优录取。

十、奖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1)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2)设立学生特别奖学金,最高团体奖励达10000元。

2.学院与有关银行联系,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证书

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

十二、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文史类5000/年;理工、外语类6000/年;美术类10500/年;其中: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12000/年,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管理)13800/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年。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300

联系电话:020-61230198     传真:61239328

网址:http://www.gdqy.edu.cn  E-mail:305@gdq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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