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无其他校区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层次:高职(专科)
五、性质: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七、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招生对象为参加应届高考的学生。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3、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时将对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采集的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专业不能有色盲,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视力要求在1.0以上(5.0标准视力表)。
5、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原则:今年我院的普通高考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一律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如果考生想调整自己填报的第一专业,请务必在录取结束前与我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3)对艺术类考生成绩只需达到文化及专业成绩的最低控制线。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八、奖助措施:
(1)对品学特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金金额为8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为4000元/年;学院设有四个等级的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学院助学金;我院还与部分企业合作,设置了“远大奖学金”、“博世奖学金”、“中联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订单班的优秀学生。
(2)部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困难补助,参加勤工俭学等。学院设有关爱助学金(1000元/年.人),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好学的学生。
(3)学院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持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4)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国家拨发的求职补贴。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的湘价教〔2016〕6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最终以开学报到前省发改委的有关收费文件为准)。
十、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面向湖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北、内蒙、浙江、山东、河南、广西、甘肃、福建、江西、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十一、联系方式
电 话:4006784358,0731-82946177,82946188
官方QQ:4006784358
E-mail:4006784358@b.qq.com
传 真:0731-82946177
官方微博:http://t.qq.com/hngyzsb88539051
官方网址:http://www.hunangy.com
邮 编:410208
联系人:邱老师 唐老师 曾老师 金老师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含浦大道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