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版)
2011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版)
一、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65
二、学校校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
三、办学地点: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办学类型: 全日制
七、学校隶属单位: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
业务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八、办学条件: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地处钱塘江畔。学校具有百年职教历史,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着力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滨江校区和德胜校区,占地面积592亩,建筑面积逾2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现有教职工560人,其中专任教师469人,“双师型”教师占72%,拥有一支国家教学团队、国家技能能手和省级教学名师领衔的师资队伍。学校所培养的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综合评价高,被誉为“浙商人才培养的摇篮”。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等荣誉称号。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九、招生计划:2011年招生计划为3391名。其中:面向安徽、江西、江苏、河南、山东、河北、甘肃、福建、内蒙古、湖北、广西、广东、辽宁等13省、区普高统考生505名(其中文科165名、理科340名),最终计划以各有关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此外,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
5、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浙江省考试院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序,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6、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7、学校对部分普高生源文理科考生采用大类招生,其中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三个专业按工商管理大类录取,一学期后分专业培养。
8、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大类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9、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11、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中澳合作班学生,顺利修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西澳洲中央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专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571-58108076、58108080、58108088
经济贸易学院:0571-58108202
财会金融学院:0571-58108222
旅游烹饪学院:0571-58108312
艺术设计学院:0571-58108252
信息技术学院:0571-58108287
应用工程学院:0571-58108297
2、传 真:0571-58108089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4、邮编:310053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zjvcc.cn
7、监督电话:0571-58108031、5810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