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生简章(江苏省普通批次)
一、学院代码:1252(江苏)
二、学院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性质: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
四、学院地址:常州科教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统考总分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及以上;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达到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普通类专业招生分文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清”的方式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总分和考生的技能、特长、获奖情况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他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2、艺术类考生:
我院艺术设计专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考生:
我院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按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
(1)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学业测试成绩,应符合省规定的等级要求;
(3)考生的统考成绩包括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省控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江苏省属院校的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
成绩达到江苏省招生政策规定要求且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我院可选择性录取:
1、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者;
2、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具体录取办法见《2012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3、我院相关专业带头人和为我院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人士的子女。
选择性招生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六、收费标准:
1、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4,140元/年·生。
2、住宿费:1,000—1,500元/年·生;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7-519(免费咨询电话) 0519—86332588 86332888 86332988
QQ:41420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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