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
一、学院性质及概况
1、学院全称: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国标代码:13100
江苏招生代码:1952
3、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学院办事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号1号楼109室(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4、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5、招生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6、学历层次:专科
7、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金肯学院是2000年经省政府、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高职院校。学院董事会倾心办学,投资多,学校条件好。东南大学退协协助办学,师资力量强。经过12年的改革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导,工、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校,设有机械工程、汽车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经济与管理、应用文科与数字艺术7大系科40个专业和一批国际合作项目。学院拥有三个省级品特专业群,成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培育建设单位,打造了教育质量高、学生就业率高的“双高”品牌。学院诚信办学,荣获国家民政部全国先进组织和省民政厅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的称号。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专业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填报注册
1、艺术类(美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分和美术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可以填报我院志愿。
2、普通类,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限制,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五、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思想,择优录取。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4、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时达到省艺术类控制线且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5、对注册我院的普通类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注重综合素质的考察,择优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6、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调。
7、有专业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奖、助、贷政策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设立各类赛事奖励、经有关部门认证的自主发明创造专项奖学金,提供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七、收费标准:
学 费:13000元/年
(中外合作专业:按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暂定18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八、报到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证书颁发及证书类型
1、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96210、86195088、86195099、86197657、86196207(传真)
2、学院办事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号1号楼109室(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办事处咨询电话:025-52602556
5、邮政编码:211156
十一:本章程最终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一、学院性质及概况
学校代码:13100
招生代码: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招生网站同步对外公布)
1、学院全称: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学院办事处地址:江苏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3、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4、招生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院层次:专科
6、学习年限:三年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2012年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三、招生条件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专科规定的等级要求。
5、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根据省考试院规定,今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
五、收费标准
学 费:13000元/年
(中外合作专业:按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暂定18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六、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1、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95088、86196210、86196207(传真)
3、邮箱: Zsb@jk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