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江苏省招生章程
1.学校代码(江苏省编码):普通类1258;中外合作办学1778
2.学校全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公路809号(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区)
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根据省考试院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外语语种要求:凡报考我院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英语)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
(4)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凡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专业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必须为阴性。
(6)选测课目要求:
①普通类:录取到我院 “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测“物理”课程,其他专业对考生无选测课目要求。
②中外合作办学:对考生无选测课目要求。
(7)等级要求:
①普通类:选测科目中D级不超过1门,必测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
②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2D及以上,必测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
(8)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9)录取具体方式
A.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B.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并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院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必测科目的等级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的投档分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③学院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理工类、文科类专业学费为每生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6800元/年;中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150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700元/年~1200元/年。
④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同时学院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每个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本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11)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2009年的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0-83270099
中外合作办学:0510-83270215
经济贸易学院:0510-81005761
会计金融学院:0510-81017815
旅游管理系: 0510-81021967
商务英语系: 0510-83273631
艺术设计系: 0510-81021394
信息工程系: 0510-81017665
电子工程系: 0510-83270061
机电工程系: 0510-83271776
(2)传 真:0510-83270030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公路809号(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区)
(4)邮政编码:214153
(5)学院网址:www.jscp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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