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6(江苏代码)、12703(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等航海类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不招收色盲(弱)者;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艺术类专业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类14000元/年·生。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C类700元/年。
五、其他
1.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2.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3. 本章程自我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