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码:13071
二、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 邮编:050035
西 校 区: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 邮编:050091
航海分院:天津市河西区纪庄子南里2号 邮编:30038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五、学院概况:
学院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院校,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学院占地面积684.2亩,建筑面积21.5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0余万册,固定资产3亿1千多万元。专任教师440名,在校生10144名。校内实训基地10个,实训中心(室)88个,校外实训基地、实习工厂288个。学院设土木工程、汽车工程、运输管理、电气与信息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经济管理、粮食工程、基础教学、成人教育等系部,开设50余个专业。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毕业生实行“多证制”。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就业渠道宽,适应能力强。
六、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26个省份招生33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计划。
七、录取规则:
1.以上级招生政策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数、语、外单科成绩。
2.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冀招委普[2010]9号文件要求执行。
3.提前批航海类专业只招男生,其中航海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专业联合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内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海事管理等部分订单专业体检要求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6.我院外语教学采用英语语种教学。
7.按类招生专业待学生入学一年后分专业教学。
8.录取时学校承认各省市对考生的优惠政策。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
除航空和艺术类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九、发证名称:
学生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服务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668163、85323896 传真:0311-87668278
学院网址:http://www.hejtxy.edu.cn E­-mail:hejyxsc@126.com
QQ群:11631673 16003190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