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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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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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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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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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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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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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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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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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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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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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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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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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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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
证书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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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商 大学杭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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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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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 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 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 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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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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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 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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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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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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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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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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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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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 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 “不予录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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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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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 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普通高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 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 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 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定执行;若考生所 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同分排序规定时,则:①理科的招生 专业(类)依次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顺序 排位,高者在前;②文科的招生专业(类)依次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 加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③若考生按照以上规则 排序,仍出现排位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 价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 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 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 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 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 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 (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 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 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定 执行;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同分排序规定时, 则:①选考科目含物理的招生专业(类)依次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 分)、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②选考科目为历史或不限 的招生专业(类)依次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 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③若考生按照以上规则排序,仍出现排位相同的 情况,则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 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 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美术类专业,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美术)省级统考成绩 作为专业成绩,不另行组织专业校考。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考生 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在实行平行志愿 的省份,以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 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 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定执行;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 生主管部门无同分排序规定时,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总分(不含政 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若考生按照以上规则 排序,仍出现排位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 价择优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排序成绩,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专业成绩相 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同分排序规定时,则依次按 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 若考生按照以上规则排序,仍出现排位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九)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24年选拔高职高专 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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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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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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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物联网工程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互联网金融、数字经济、国际经 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专业学生学费 24750元/人/学年;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 学、英语、商务英语、新闻学、广告学、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 人/学年。 |
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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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3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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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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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卓越学子奖学 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 专项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 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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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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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 报投诉电话:0571-69936010,举报投诉邮箱:jw@zjhzc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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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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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网址:http://www.zjhzcc.edu.cn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 招生电子邮箱:zhaosheng@zjhzc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 招生公众号: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官微(hsyzj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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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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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 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执行。 (二)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 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