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普通类本科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1.学费:13000元/人·年;2.住宿费:1500元/人·年
十、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人数:2500人,具体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证书类别: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1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5.我院认可各省(市)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6.新生开学后,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学院将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分别选拔部分学生参加英语和数学培优班学习。
7.对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786122, 85786088, 85786089
传真:(025)8578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