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太湖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1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素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学院简介:
学校全称: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68号(邮编:214064)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是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多学科的本科普通高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江苏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无锡市文明单位”、“无锡市安全文明校园”、“无锡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无锡市先进科技工作者之家”等荣誉称号。我院领导在全国独立学院网络视频大会上,作为全国300多所独立学院的代表作大会典型发言,我院的办学模式在全国推广。江南大学是进入国家教育部“211工程”的百年名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一流的办学条件。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充分依托其优势,今年面向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安徽、湖南、福建、上海、北京、重庆、山西、天津、河北、江西、辽宁等17个省市招生。
★ 先进的办学理念 多元的成才机会
学院秉持“人人都有才,个个可成才”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专业设置按社会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科学预测、超前设置热门专业。学院已经设置45个专业及方向。
学院实施“一本多证”制。四年学习,不仅使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还可通过参加相应考试获得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多种技能证书,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成为热门的、紧俏的高级人才培养基地。我院是“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授权培训(考试)定点机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数字艺术设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授权单位、无锡市信息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开设ACCA班,CMA班、CAMA班,培养国际性的高级财务管理人才。
★ 优美的学习环境 浓郁的大学
学院坐落在江南大学梅园校区。学院依山傍水,占地10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位于国家级大型森林公园中心,环境优美,具有百年名校浓郁的学术氛围和优美的育人环境,是大学生理想的学习、生活场所。
学院交通十分便捷,多路公交车从校门口可直达市中心、无锡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 优质的教学资源 优良的教学质量
学院具有数量充足、优质齐备的教学、实验、文娱、体育和生活硬件设施。学院的任课教师,80%以上由江南大学的优秀教师担任,并拥有一大批江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造诣深厚的资深教授
★ 独特的区位优势 就业的理想沃土
学院位于无锡市区,地处长江三角洲都市圈中心腹地,工业先进、科技发达、商贸繁荣、人文荟萃、社会文明。无锡是全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里是读书、成才、就业的理想沃土!
学院的董事单位威孚集团(上市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地区数千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太湖学子可优先被学院的董事单位录用,确保就业质量和高就业率。
二、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江苏省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1B
3、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
4、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英语、日语等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音乐表演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音乐加试,专业成绩达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达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江苏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3门。按进档考生的专业加文化的综合分由高向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6、我院英语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日语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日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校后,我院外语教学除日语专业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方向)为适应软件外包的需要,开设日语课程外,其余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为外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考生单独开设其它语种课程,请外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7、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8、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三、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院对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学士学位。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各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4.录取结果通过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14000元/人·年;普通类:13000元/人·年)。
七、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509888、85522008、85503999
传 真:0510—85503261
电子邮件:zb@thxy.org
网 址:http://www.thxy.org
中文网址:太湖学院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解释权属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