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述
第二条 学院名称及性质
1、学院全称: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2、部标代码:13515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11号
第三条 学院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是2002年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公办民助”性质的二级学院,2004年2月被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学院依托兰州理工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优越的教育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创品牌、以特色促发展。学院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目前设有22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坐落在中国地理中心的古丝绸之路重镇兰州市的黄河之滨,环境幽雅,风景宜人,与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为邻。校园环境雅致,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计算机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学生公寓、现代化的标准田径体育运动场,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室齐全、条件优越,能为学生提供宽松、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 学院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突出、创业能力强,富有求实与创新精神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31—2866679 0931—2866675
2、传 真:0931—2866675
3、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11号兰州理工大技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4、邮政编码:730050
5、学院网址:http://www.ljsgcxy.cn
6、 E-mail:jsgcxyzb@163.com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八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男女比例不限,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一条 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被录取的新生报到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专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08年学院招生面向全国25个省份,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五章 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分数超出当地一本录取分数线者奖励2000元;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分数超出当地二本录取分数线者奖励1000元。
第十四条 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奖面26%)
1、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
2、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年
3、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年
第十五条 专项奖学金
我院专项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捐助,设置单位有上海融昌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深华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香港必进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育昌国际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深圳市匹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人才开发中心、兰州市商业银行。年度最高奖励3000元/人·学年。
第十六条 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我院学生享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困难学生伙食补贴。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 费:本科8000元/人·学年
2、住 宿 费:900元/人·学年(学生住宿一律实行公寓制)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