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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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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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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

211
  • 国标代码:10140
  • 所在省市:辽宁 - 沈阳市
  •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硕士点:29
  • 招办电话:024-62202299
  • 高校地址:沈阳崇山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_沈阳蒲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_辽阳武圣校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
  • 博士点:12

招生章程


辽宁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辽宁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专业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其他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38万平方米(约合220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平方米;生师比21.3;专任教师13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7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260.5元;图书251.8万册,生均图书79.8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二)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三)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四)国防生计划只招男生。

(五)化学类为大类招生,所招学生在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其中材料化学为材料类专业。

(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招考委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2016

备注

位门类

招生科类

1

010101

哲学

四年

哲学类

哲学

文理兼招

 

2

010103K

宗教学

四年

哲学类

哲学

 

 

3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4

020102

经济统计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5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6

020201K

财政学

四年

财政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7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8

0203H

金融学类(金融学)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9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10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文理兼招

 

11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类

法学

文理兼招

 

12

030101K

法学

二年

法学类

法学

 

第二学位

13

030202

国际政治

四年

政治学类

法学

文理兼招

 

1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史

 

15

050102

汉语言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16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史

 

17

050201

英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18

050202

俄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19

050203

德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20

050204

法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21

050207

日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22

050209

朝鲜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23

050261

翻译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24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25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26

0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27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28

050305

编辑出版学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史

 

29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文理兼招

 

30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文史

 

31

060103

考古学

四年

历史学类

历史学

文史

 

32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理工

 

3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理工

 

34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物理学类

理学

理工

 

35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物理学类

理学

理工

 

36

0703

化学类

四年

化学类(材料类)

理学

理工

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分流到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37

070301

化学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理工

 

38

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化学类

理学

理工

 

39

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理工

 

40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理工

 

41

071004

生态学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理工

 

42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仪器类

工学

理工

 

43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材料类

理学

理工

 

44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材料类

工学

理工

 

4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电气类

工学

理工

 

46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理工

 

47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理工

 

48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理工

 

4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理工

 

50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理工

 

51

0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化工与制药类

工学

理工

 

52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理工

 

53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学

理工

 

54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理工

 

55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理工

 

56

120101

管理科学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57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理工

 

5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理工

 

59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60

120201K

工商管理

二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第二学位

61

1202H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62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63

1202H

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64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65

1202H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66

1202H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67

1202H

工商管理类(国际商务)

四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中外合作办学

68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69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70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71

120502

档案学

四年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72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文理兼招

 

73

130301

表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74

130301

表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75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7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77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78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79

130404

摄影

四年

美术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80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设计学类

艺术学

文理兼招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档案学、哲学学费每年3800元;考古学学费每年42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翻译专业学费每年520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各专业学费每年15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10000元;亚澳商学院各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每年23000元,三、四年级(如在国内就读)每年25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0元(国内就读阶段);商务英语专业待定(最终学费以物价局批复为准,多退少补);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

2)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未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校建立较为完善的奖助学金评选机制和学生资助体系。

1)奖学金名称及额度包括:①国家奖学金8000/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②学校奖学金(1000/学期、500/学期、260/学期、100/学期);③企业奖学金2000--5000/次。

2)助学金名称及额度包括:①国家助学金(4000/年、2500/年);②社会助学金2000--5000/次。

3)生源地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求为部分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5)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批次按招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4)新华国际商学院和亚澳商学院各专业英语成绩均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和亚澳商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数学成绩均不低于数学满分的60%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6)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4、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学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广播电视编导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江苏省文化课成绩(不含附加分)达到江苏省文科类与理科类一批本科控制线较低者的8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摄影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校考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表演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戏剧影视导演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测试成绩(辽宁为本专业统考成绩、外省为本专业校考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①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②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1)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证发放:按篮球(位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文化课要求说明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篮球(男子):文化课单独考试不超过2人、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不超过2人。三个位置的男子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学校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篮球(女子):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不超过 1人。三个位置的女子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学校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4)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课达到相应要求后,根据位置对应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资格确定及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分项成绩高者优先,参考顺序为:1.分组教学比赛成绩 2.一分钟投篮成绩。

5)高水平运动员选择专业范围: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如报考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与苏省文科类、理科类一批本科线   6、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网址:http://www.lnu.edu.cn

 

辽宁大学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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