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50013591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概况: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于2003年1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学校设有数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与智能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0个二级学院。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2026年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生源不平衡。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3.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需要学校对考生进行专业录取的,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分数依据投档分并且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及同分排序规则,个别省市同分没有排序规则或排序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的,学校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再次排序的规则进行排序。
5.专业调剂及退档规则:
(1)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对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对直接投档到专业且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
6.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7.学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8.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学校其他专业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10.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五、学历、学位证的颁发
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读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六、奖励与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可通过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cqxszz.org.cn/了解相关规定。
七、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15000-16000元/生·年,新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最终以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住宿收费标准:1500-4500元/生·年。
八、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邮政编码:401520
招生咨询电话:023-42889197 、42883625、42898392
传 真:023-42889197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42882810
电子邮箱:paisizjc@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paisi.edu.cn/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