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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 国标代码:13436
  • 所在省市:江西 - 南昌市
  •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招办电话:0792-4391934 4391935
  • 高校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332020)

招生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2.院校识别码:4136013436

3.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校负责成的学校生委员学校招生委员会任、副主任和招生业处负责人组成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作, 招生策、生计,决有关生的大事

 学校生委员业处),我校组织实施生工的常机构具体责招日常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六条 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区域布局结构、社会需求和各地生源情况,充分结合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条学科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指导意见》“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况,校按“不予录取”执行指导意见》“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我校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对相关专业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园林;

(三)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艺术设计;

)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

第八条 我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当年生源情况,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经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 非艺类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同专业组内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以下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中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 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情况下,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排序录取。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以下同分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总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中语文、数学、语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十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要求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按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转专业的申请时间、申请条件、考核方式及录取比例等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当学期的转专业通知文件。

第十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与奖助贷措施

二十 我校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6417 及相关退费政策,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文科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理科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45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5500元。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 1200 /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标准收取如有调整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十 我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之外, 还设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建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各种奖助学金、先进荣誉的评选制度。

二十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学费宿费问家助贷款为,以国家志奖学金等为;解决生活费题,以国家助金为主,以工助等为

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咨询

电话:0792-4391934  4391935

E-mail:jxncsxyzjb@163.com

我校网址:https://ncbcjxa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9 号 邮政编码:332020

第二十 我校工作人在招生询过程的意见为考生填志愿参考不属承诺。

 信息通江西农大学南商学院生信息网进行布。

 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792-4391815

E-mail:ncbcjw@jxau.edu.cn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年度招生。

 江西业大学南商学院以公布的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0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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