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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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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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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国标代码:13414
  • 所在省市:河北 - 石家庄市
  • 院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财经
  • 招办电话:0311-87665556 87665285
  • 高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428号(南校区)_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62号(西校区)

招生章程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标识码: 4113013414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

其它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其它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四、我校不预留计划,调档比例为100%;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身体健康要求: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七、录取规则:

按照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承认国家及各省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据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历史科目组合)。具体参照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八、收费标准:

(一)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住宿费:根据学院公示,宿舍收费为500元/生/年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九、资助措施:

学院建立了以奖、贷、助、补等为主的资助工作体系,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详细信息见当年的新生入学手册和学院网站。

十、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本科计划招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邮编:050091

学校网址:https://jgxy.hueb.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jgxgb@163.com

咨询电话:0311-87665556,87656896,8765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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