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校址
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二、层次
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四、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执行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体检标准》。
五、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我院在江苏省外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我院在江苏省内录取办法: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进行录取。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我院普通类各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如下:
a.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
选测科目为物理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的专业:工程管理、交通运输、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
b.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本科第二批次选修测试科目为2B、必修测试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本科第三批次选修测试科目为1B1C、必修测试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专业之间设“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2分,即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录取办法(江苏省内):报考我院艺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一批次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修测试科目为4C。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配电)只招男生,其它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我院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对江苏省应届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在划线前加10分作为奖励分计入统考成绩,作为特征分,并可与照顾分值累计计算。
6、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c.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专业13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入学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党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7、58690736 传真:025-58690735
网址:http://cxxy.seu.edu.cn
十二、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