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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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国标代码:13022
  • 所在省市:浙江 - 宁波市
  •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理工
  • 招办电话:0574-88229100
  • 高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钱湖南路1号

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学校部委码:13022,浙江省招生代码:0019
二.校址:浙江省宁波市学府路1号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四.邮编:315100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七.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条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版),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与生活;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报考生物与制药工程类和旅游管理专业,色盲及色弱者不得报考建筑学专业。
5. 录取具体方式
(1)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提供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对于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其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3)中美联合培养班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建筑学专业要求具有徒手画基础。
(5)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A.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B.英语、日语、经济学类、中美联合培养班等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含)以上考生,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其它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考生。
C.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录取时将参考高考数学成绩。
D.凡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收费标准:建筑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中美联合培养班学费为2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6000元/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
九.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十.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1. 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2. 招生传真:0574-88229100
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学府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100)
4. 邮箱地址:zsb@nit.net.cn
6. 招生网:http://zsw.zuni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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