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招生章程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二、 组织机构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纪监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3、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为4C,录取办法是在等级级差法的基础上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A+折算为4分,A为3分,B+为2分,B为1分。
4、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语种(我校理工科类专业及部分文科类专业的一些专业课采取英语授课,小语种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考虑本人实际情况)。
7、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无省统考除外),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40分)。
8、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电气信息类、数学类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志愿情况再选择专业。
9、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山东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山东大学统一盖章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当年度标准执行。
1、学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专业:4300元/生.年; 文史类专业:4000元/生.年;外语类专业: 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7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700元/生.年;热门专业在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收费。
2、住宿费:800元/生.年
五、奖例与资助措施
1、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40%,最高可获得1400元/年的奖励,另外,还有多个单项奖学金。
2、家庭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条件,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持当地有关部门证明可以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总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申请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财政100%的贷款贴息。
4、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相应报酬。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还通过发放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等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1-5688282
邮政编码: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