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和体制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实行“学院预录取、纪检监督、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由各学院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组决定考生是否录取。校纪检部门实行必要监督,检查各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的情况,纠正或处理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录取办法
(1)提档:学校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招生办提取电子档案。
(2)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清”和“分数优先”并举的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超过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录取采用“专业清”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不足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足到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数后投放档案。其他专业志愿不满的,依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
(3)报考英语专业须为英语语种的考生。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为中等以上;英语单科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6)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摄影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限。
(7)体育教育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8)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其他:
1.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007年起音乐类专业实行音乐大类招生办法,入学的学生前两年缴费标准按音乐学专业执行,第三年按专业分流后的专业缴费标准执行。
2.毕(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安徽师范大学。
3.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校本部〉;芜湖市花津南路〈新校区〉,邮编:241000,电话:0553-3869238、5910161,网址:http://www.ahnu.edu.cn/site/zsxx,E-mail:asd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