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71号(西校区);宿州市东二铺(东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7.艺术类招生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湖南、江西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徽省艺术类及其他各省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六、颁发证书:宿州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7-3685022、3680820、2871081
传真:0557-3680820
Email:szxyzjb@yahoo.cn
九、奖助措施:
为了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十、就业工作:
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并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五度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度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