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代码:0033 学校部委码:11842
2、校址: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邮政编码:310015
3、办学性质: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
(2)学校的外语教学统一以“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学习的考生报考我校,到校后也统一以“英语”组织教学。
(3)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校择优录取第一轮平行志愿所投档案的的考生;若学校考生生源充足,则视实际情况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大于1:1.05的比例提取档案;若生源不足,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按未录满专业向考生征求志愿、降分录取、降分征求志愿等步骤提取考生档案,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B、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级差分值视生源情况定为1分到3分。
C、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15分以上(含);报考本科“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5分以上(含)。
D、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挡;若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要求调剂录取的,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的申请书,视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校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1—88297000 88297025(传真)
邮 编:3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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