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共1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的浦口主校区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3万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 ,在江苏公安网建立了数字图书馆,建成了设施先进的校园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建有全国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60个实习基地、教研基地,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选择了100个优秀基层所队挂牌建立了“三长”学校实习基地。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设置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同时,开设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02人,内有高级职称教师158人,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5人。其中,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21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通过“公安局长大讲坛”等平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专家经常来校讲学。
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宗旨,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被誉为“ 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
多年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和其他单位保卫部门培养了3万余名毕业生,毕业生已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三成为公安业务骨干。其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中我院毕业生占二分之一左右。近年来,各专业毕业生当年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招生计划
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000人。其中:公安类专业800人,面向江苏省招生;非公安类专业200人,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适应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报考公安类专业学生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以及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另行规定。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遵循志愿,按文、理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
3、公安类专业须经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及政审合格方能录取。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4、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为4C1合格。录取时先等级后分数,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有特定要求。
5、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6、报考我院行政管理专业涉外警务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录取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7、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五、面试与政审
1、我院公安类专业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仍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分数段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考生持考试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参加面试。
3、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和未参加面试者,均不予录取。
4、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实施。
六、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公安类专业5400元/年,非公安类专业4600元/年。
住宿费:1100元/年。
七、学制和资助政策
本科学制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毕业生就业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可以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025-52414966
地址(本部): 南京市安德门128号
邮政编码: 210012
欢迎有志于公安政法保卫事业,乐于奉献、勇于吃苦、严于律己、勤于学习的考生报考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