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厅主管。
校园座落在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规模规划设计,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20.38亿元(不含征地费)。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并逐步建设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目前,学院共拥有大剧院1个、音乐厅3个、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842间和录音棚6个。
学院以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筹建主体基础,根据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等三个一级学科建构学科专业体系,首批拟设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5个专业。现有3个一级学科中,音乐与舞蹈学为省级一流学科a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为省级一流学科b类。音乐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共有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4人。现有在校生1676人,其中研究生173人。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院系两级管理,党委、行政、学术‘三线’治理”的管理架构。设有15个党政管理部门、2个群团组织、16个教学科研机构、3个直属单位和4个实验艺术团。
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