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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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 国标代码:14475
  • 所在省市:江苏 - 南通市
  •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招办电话:0513-85679269
  • 高校地址:南通市江通路48号

招生章程


高校名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314(江苏省)

高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一、学院概况: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拥有57年办学历史,教学管理规范,文化底蕴深厚。学院占地面积50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学院设有管理系、贸易系、商务外语系、信息技术系、应用电子系、基础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近三十个专业及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环境优雅,景色怡人,是莘莘学子成长的理想殿堂。

近年来,学院坚持“立足地方聚合地缘优势,依托系统彰显商贸特色”的办学理念,积极顺应南通经济转型升级的趋势,主动融入系统(行业)发展行列,创建了江苏省商务服务培训平台、南通市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南通市软件服务外包基地等,高起点构建了政校行企合作育人机制,学院教育教学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学院先后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等荣誉。2011年学院成为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201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首批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是中国报关协会理事单位。

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考生填报志愿的条件规定为准。

2. 各专业文、理科考生兼招,选测、必测科目不限。

3. 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 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4、采用“分数清”方式录取。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所填报的专业均不能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新生入学:                                           

1.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 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院。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则向学校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3. 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苏教招〔2003〕4号文件精神,新生可将户口迁至学院,也可根据本人自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5.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1. 学费:4140元/年。

2. 住宿费:800-1500元/年。

七、奖助措施:

1.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学院还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多项校内奖学金。

2.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对家庭特困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提供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学生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八、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九、就业升学: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倡导“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把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工作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学院开展广泛的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定向培养,与5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多年来我院各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在校学生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等途径进入本科院校深造。今年我院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通大学等学校合作,学生可通过专本衔接形式,在完成专科阶段学业的基础上,接读本科(专接本),完成本科阶段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获学士学位。

十、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13-85679269、0513-85238198

地址:南通市江通路48号

邮编:226011

网址:www.ntgx.edu.cn

E-mail:ntsyzsj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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