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设置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示范型 双高专业
  • 国标代码:10958
  • 所在省市:江苏 - 南通市
  •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工科
  • 招办电话:0513-80560666 80560555 4001588111
  • 高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7(江苏代码)、10958(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
一、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普通类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为CD
3)我校英语类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4)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5)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6)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助贷措施
我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凡综合素质获优或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可获400-2000元的奖励。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我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我校还设有新生高分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省内高分新生中:普通类排名前10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4000元;排名前11-30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艺术类排名前3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4000元;排名前4-8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此外,将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中选择3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每人10000元的奖助学金。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开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200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连续七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校同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澳大利亚埃迪士·科文大学、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时可出国攻读本科学历。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年;艺术类6800/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0000/年。
2、住宿费: 500—1200/年。
五、本章程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招生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学校网址:www.ntte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www.zjc.nttec.edu.cn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邮政编码:226007

院校风光

高校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