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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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国标代码:13022
  • 所在省市:浙江 - 宁波市
  •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理工
  • 招办电话:0574-88229100
  • 高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钱湖南路1号

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学校部委码:13022 

浙江省招生代码:019

二、校址:浙江省宁波市学府路1号(原钱湖南路1号)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四、邮编:315100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七、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机制,按考生德智体条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第一外语为英语,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版),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与生活;报考“生物工程类”和“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肝功能正常。

5.      录取具体方式

(1)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2)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3分级差,其余级差为零分。对于六个志愿专业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其录取到计划未满的相近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3)        学院“中美联合培养班”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        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建筑学专业要求具有徒手画基础。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英语、日语、经济学类、中美联合培养班等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含)以上考生,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其它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录取时将参考高考数学成绩。

对第一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为我院,且考分在该志愿录取批次的上一个批次录取线以上的考生,将尽可能录取在第一或第二志愿专业。

凡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在浙江省第二批次招收的信息与计算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学费为4800元/年;第三批次本科学费为16000元/年,其中建筑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中美联合培养班学费为25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7)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招生联系方式

1.      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2.      招生传真:0574-88229100

3.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学府路1号(原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100)

4.      邮箱地址:zsb@nit.net.cn

5.      学院网址:http://www.zunit.cn    http://www.nit.zj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zuni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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