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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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示范型 双高专业
  • 国标代码:10958
  • 所在省市:江苏 - 南通市
  •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工科
  • 招办电话:0513-80560666 80560555 4001588111
  • 高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招生章程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7江苏代码)、10958(全国代码)

中外合作办学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堪培门学院:1764(江苏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

一、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我校按选测历史和物理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计划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口单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贷措施

我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我校将从中外合作专业2010级新生中选择四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第一学年每人13000元学费的奖助学金。凡综合素质获优或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可获400-2000元的奖励。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我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开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200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连续五度荣获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年;艺术类6800/年;中外合作类13000/·生。

2)住宿费:A类为1200/年(学生公寓);B类为500/年(普通宿舍)。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ntte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www.zjc.nttec.edu.cn

E-mailzhaoshengban@nttec.edu.cn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邮政编码:2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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